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法院
公 告
本院根据北京速力科技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19年9月20日裁定受理唐山首矿铁矿精选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19年10月15日指定唐山首矿铁矿精选有限公司股东代表许新花、董事长张存记、财务负责人高增伟组成清算组,依法负责强制清算工作。
唐山首矿铁矿精选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及时与清算组取得联系,按照清算组发出的通知或公告的要求,依法申报债权。债权人逾期申报债权的,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唐山首矿铁矿精选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唐山首矿铁矿精选有限公司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