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受理了两件被告均为同一未成年人的民事案件,被告今年初中刚毕业,还未收到升入高中的录取通知,却等来了一纸诉状被迫走进法院,最终在多方努力下成功调解此案。
甲某今年17岁,上学期间从手机店倒卖手机以赚取中间差价,其从乙某处赊购苹果及华为手机多部,共计价值19800元,并以资金周转为由向乙某借款8500元,之后便采取欺骗和拖延的手段拒绝给付欠款。乙某多次催要未果,遂诉至法院,要求甲某偿还所欠款项。
主办法官发现被告甲某尚未满18周岁,在多次未联系上甲某的情况下,尝试联系甲某父亲,甲某父亲得知儿子在外做了这样的事情,很是生气。法官将甲某父亲叫到调解室,向其一番释法明理之后,就具体事宜详细沟通,劝说其与乙某调解,这样对甲某以后也有好处。甲某父亲虽带着恨铁不成钢的情绪,但也想为儿子做表率,他了解到儿子也已知错,还在打工赚钱偿还债务,他表示愿意与乙某协商调解,最终经过法官多次协商和释法明理后,甲某父亲带着现金来到调解室,当面把钱交到了乙某手里。
社会是个大学堂,总能让你在磨砺中学会成长,但这种成长是要付出代价的,现在青年人,对金钱概念的漠视,或许是家庭关注的失重,任何轻易得到的东西,都失去了其原本的价值,望家长朋友们,在辛苦工作的同时,多一些时间给孩子,金钱买来的是物质,而时间买到的是心智,让我们多一些关心,多一些沟通,在成长的道路上一起面对苦、辣、酸、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