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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群众满意度】曹妃甸法院高效实施诉前保全 申请人送锦旗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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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曹妃甸法院  发布时间:2023-03-14 14:58:40 打印 字号: | |

近日,当事人家属专程来到曹妃甸法院,将写有“高效保全排忧解难  执法为民情暖心间”的锦旗送到我院,对法官孙海明、法官助理朱娜娜、书记员孙月娇高效保全、司法为民的工作精神表示感谢。

2022年10月,王某无证驾驶汽车与张某驾驶的出租车相撞,造成出租车乘车人吕某等人受伤的交通事故。在该起交通事故中,吕某仅医疗费就花费了20多万元,后期还需要二次手术、伤残鉴定等。王某无证驾驶的汽车未投保机动车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且该车辆无保全价值。张某驾驶的出租车保险金额不足以赔偿吕某的损失,且吕某受伤后,王某和张某未支付任何费用,吕某只能保全张某驾驶的出租车。

吕某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我院法官即刻对保全申请及其材料进行了全面审查,经审查认为,保全申请符合法律规定,随后法官立即作出了保全裁定书,法官第一时间委派法官助理朱娜娜、书记员孙月娇到曹妃甸区交警一大队对该出租车进行了扣押。在通知张某扣押车辆时,张某表示愿意和吕某协商,以在本院交纳保证金的方式申请解除查封其出租车,因为该出租车是其谋生的工具。最终在本院的主持下,张某按照吕某的要求在本院交纳了10万元的保证金为后期吕某诉讼提供担保。吕某看到张某把保证金打到法院账号,激动的对我们说“我真的没想到张某能够履行承诺,我悬着的心终于能够放下了,谢谢你们忙前忙后做的工作。”

群众利益无小事,曹妃甸法院始终坚持公开、公正、高效的工作作风,秉持着司法为民的服务宗旨,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在今后的工作中曹妃甸法院会继续再接再厉,把握好诉前财产保全的条件,在公正司法的基础上不断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责任编辑:曹妃甸法院